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接夫回家慶生 妻反遭刺死
蘋果日報 2014年03月24日 楊靜茹╱南投報導】
南投縣一名退休教師前天持水果刀猛刺妻子四、五刀致死,再伴屍十七小時,喝酒壯膽持刀自殺未遂,直到前晚兒子買蛋糕返家要幫他慶生,才發現母親已死,報警並將父親送醫,幸無生命危險,警方搖頭嘆:「(死者)若不將丈夫從醫院接回家,或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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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動自殘被送醫
警調查,陳姓男子(七十歲)是退休國小老師,與妻子(六十五歲)感情甚篤,兩人住埔里鎮透天厝,膝下兩子擔任教師、消防員,女兒已出嫁,十多年前他退休後罹患精神分裂症,長期吃藥控制,去年底陳男發病毆妻,妻子報案後,他因病住院療養,上周四妻子接他返家,想不到會發生殺妻悲劇。
陳男的兒子向警表示,前晚他帶蛋糕要幫父親慶生,發現母親倒臥在臥室血泊,嚇得報案。警消到場,發現陳妻已死亡多時,並將持刀自殘的陳男送醫,幸無生命危險,但陳男情緒激動,被警強制送醫。
鄰居向警方說,前天凌晨三時許,聽到陳妻尖叫。警研判,陳男疑精神病發作,持水果刀猛刺睡夢中的妻子左大腿四、五刀,其妻失血過多喪命,陳男伴屍十七小時,寫遺書交代財產分配,再飲酒壯膽,持刀猛刺自己胸部五、六刀企圖自殺。
生活法務通╱婚前協議 每個人都該簽
作者: 記者 尹俞歡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3月24日 上午4:06
知名好萊塢影星布萊德彼特與安潔莉娜裘莉愛情長跑八年,近期終於傳出要結婚的消息。這樁受全球矚目的婚事,光是婚前就話題不斷。據傳兩人在婚前已簽下高達101頁、總價值近4億美元的婚前協議書,確認保障兩人即使離婚都能保有婚後各自擁有的財產,生養的六名子女也能優先得到保障。
婚前協議在國外十分風行,在台灣卻很少聽到一般人在婚前簽協議書。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如玄認為,台灣傳統觀念重情感,不願意在結婚前先談離婚的事宜。此外,台灣人個性比較婉轉,也不習慣直接討論結婚後的權利義務關係。
目前常見簽署婚前協議的情形,一種是再婚的人為了避免重蹈覆轍、發生上段婚姻的不愉快,選擇先講好婚後的財產分配與子女扶養情形。另一種則是由於雙方經濟實力差很多,賺得多的那一方可能擔心離婚時受法定財產制限制、必須多付錢給財力較弱的一方,因此選擇在婚前就協議雙方「結人不結財」、選擇夫妻分別財產制。
婚前協議是一項保護婚姻雙方的利器,「每一個人都應該要簽!」王如玄強調,兩個人從結婚起就會面臨各種家務及財務的分配,從兩人的薪水是否共有、到小孩誰接送等。事先談好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保障在婚姻裡不受侵害。未來若真的走上分手一途,夫妻倆也比較容易就對方違約內容向法官訴請離婚。
王如玄解釋,民法1052條規定台灣夫妻要離婚必須提出一定理由,不像某些國外離婚制度,只要分居達一定時間就可離婚。意即雙方若要離婚,除了需要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10款法定事由,如「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等之外,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也言明雙方必須發生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的時候,才可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至於民法1052條第2項所說的所謂「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通常由法官自由心證。王如玄指出,若雙方有簽婚前協議,日後一方違反協議中明定事項,較能夠讓法官認定已構成「重大事由」的條件,成功離婚機率也比較高。因為會特別寫明在婚前協議中且為相對方所承諾的事項,某種程度代表是結婚雙方所特別要求及在乎的事項。
如果夫妻之間覺得要簽婚前協議很尷尬、開不了口,建議可找長輩出面協商。王如玄曾碰過當事人,因擔心自己留給女兒的財產會因法定財產制而在離婚時需將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分給女婿,提醒女婿應該要簽婚前協議書,同意夫妻採用分別財產制,「這樣也能證明你是愛人不愛錢」。
此外,夫妻間若怕談錢尷尬,也可以從比較簡單的事項如婚後住所、或子女教養方式等開始談起。
2014年3月17日 星期一
夫有戀物癖 妻陪買胸罩解癮 相安無事10多年 偷鄰內衣才曝光
蘋果日報 2014年03月15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40歲的已婚男子罹患戀物癖,喜歡收集女性內衣褲,太太體恤他的癖好,只要癮頭來犯蠢蠢欲動,就會帶他到女性內衣店選購解癮,十多年來相安無事。不料日前男子因工作壓力大,臨時起意偷鄰居小姐內衣,當場遭捕,戀物癖嗜好因此曝光
現實多半性無能
夫妻倆前往精神科求助,接獲個案的耕心療癒診所院長林耕新表示,患者是名工人,育有一名10歲小孩,他在婚前即告訴太太有戀物癖,太太無奈接受,還會在先生「癮頭來犯」時,主動相約到女性內衣店讓先生挑選購買,只是日前患者因工作壓力大,行為失控偷了鄰居內衣,搞得全村皆知,夫妻關係差點破裂。
林耕新說,臨床經驗顯示男性戀物癖患者多有現實中性無能,性生活無法得到滿足等問題,或有生活壓力,藉由女性內衣來滿足或宣洩。治療方式是要疏導患者生活壓力,或是夫妻共同進行性諮商,以減緩衝動症狀。
恐與壓力大有關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任蔡景宏表示,臨床上看到男性內衣戀物癖,太太多無法容忍,未曾聽過願意主動陪同買內衣紓壓。他也指出,戀物癖患者真正病因不明,不過與生活壓力大,想藉此抒發情緒有關,至於夫妻間婚姻關係是否美滿,或性滿足與否,似乎沒有特別關聯。
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婚姻諮商三年後…怨偶依舊 她變專家
作者: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3月2日 上午3:08
鍾姓婦人為了維繫和「大學班對」丈夫的婚姻,不但原諒丈夫出軌,還一起參加三個諮商團體;鍾婦上課上到變成諮詢老師,丈夫仍提出離婚訴訟,表示要學莊周夢蝶、飛蛾撲火,過自由日子。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吳姓男子自己離家,恣意離婚背離道義,判不准「休妻」。
四十歲吳姓男子上大學就對同班的鍾姓女同學傾心,兩人愛情長跑九年後結婚,但未生育子女。吳姓男子指控妻子常偷看他手機簡訊,兩人爭吵時也曾抓傷他,他搬回老家居住,夫妻形同陌路;他接受妻子建議到教會、輔導團體參加諮商課程三年,但關係沒有改善,婚姻名存實亡,訴請離婚。
鍾婦表示,十多年來兩人很恩愛,丈夫指她「偷看手機」根本是抹黑。她說婚後六年丈夫開始深夜不歸、行蹤成謎,丈夫同事好意提醒「他跟公司小女生『關係不正常』」,她質問丈夫時,丈夫說「已經結束了」。
鍾婦說,婚姻關係生變後,她邀丈夫參加諮商團體,她甚至參加到取得某基金會「老師」資格,但丈夫前年卻搬回老家,吵著要離婚,稱「恐懼責任、需要自由」,要像莊周夢蝶、飛蛾撲火,追求自己的快樂。她強調自己很安分,但丈夫始終冷淡。
法官發現,兩人參加諮商課程時仍能分享近況,關係並非沒改善;吳指控妻子偷看簡訊、抓傷人,卻提不出具體證據。法官認定過錯不在女方,縱使兩人已分居,但若同意導致婚姻破裂責任較大的男方離婚請求,將破壞婚姻秩序。
我的青春跟誰討?夫有小三卻控妻脾氣壞 訴離法官不准
NOWnews – 2014年3月3日 下午1:2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我的青春跟誰討?一名男子擔任警官退休後,聲稱無法忍受妻子的壞脾氣和無理取鬧,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妻子反駁是丈夫在外偷腥,甚至還在退休的第5天,公然地帶著小三出國旅遊,讓她氣得大罵「我付出一生的青春跟誰討?」不願意離婚,法官認為夫妻倆婚姻失和可歸責一方,不准離婚。
被指控外遇偷腥的劉姓男子,他稱說和妻子結婚22年,妻子十分情緒化,尤其是出遊或有親友造訪時,只要稍不合她意,她就立刻發飆,翻臉比翻書還快。對此他多年來和妻子溝通,想盡辦法改善卻總是不成,妻子還稱說「我的個性就是這樣」回絕,為了讓孩子有完整的家而委屈求全,但最後仍忍耐不了於96年12月分居。
但妻子反駁丈夫說法,她稱說懷孕時丈夫還要她拿掉,會分居是丈夫稱說工作時間不定而主動提議睡客房。根據《聯合報》報導,劉妻還指控朋友提醒她丈夫有外遇,之後丈夫退休,才退休5天就發現丈夫帶著小三走出海關,之後翻閱資料竟發現他們竟同遊澳門。
劉妻還稱說丈夫退休後一直逼她離婚,但她認為自己一生為婚姻付出,自己也是職業婦女,卻遭丈夫背叛和離棄。法官認為劉男稱說離家造成夫妻分居,卻未找出尋求復合的方法,夫妻失和他屬於可歸責一方,因此不准離婚。
醉夫夜夜開罵 妻失眠暴瘦判離
自由時報 – 2014年3月3日 上午8:40〔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彰化縣楊姓男子婚後終日酗酒,酒後還對妻子咆哮及責罵,甚至整夜不停止,致妻子無法入睡影響食慾,體重降至40公斤,因而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離婚,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楊男酗酒行為是造成其婚姻破裂的主因,判處2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和林姓女子95年間結婚,2人即和家族成員到越南經商,沒想到楊男終日酗酒,不但影響工作,並且已達類似慢性酒精中毒的程度,林女屢勸丈夫戒酒,但他始終不為所動。
除了不肯戒酒外,楊男在酒後會對妻子咆哮及責罵,除了發洩自己的不滿情緒外,還一再數落妻子的不是之處,往往長達整夜都不停止。林女被迫無法入睡,而在其心理形成莫大壓力,經常難以下嚥,致使其體重降至40公斤,簡直是度日如年。
林女忍受了7年而與丈夫分居,並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審判處2人離婚,但楊男不服提起上訴,並辯稱自己是在工作勞累時,偶爾喝些啤酒,但絕無酗酒鬧事等情形。而林女的父母出庭作證,證實曾多次看見女婿爛醉如泥,女兒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才會和女婿分開。
法官認為,楊男長期酗酒,且酒後情緒失控,造成林女精神壓力而無法和他共同生活,此已構成婚姻破裂之主因,因而判處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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